故乡辞故人
作者: 刘岚清   日期: 2017-04-23 21:44    点击数:

任何一种环境或一个人,初次见面就预感到离别的隐痛时,你必定爱上他了。 

——《从塞纳河到翡冷翠》
 

走过不少地方,见过一酌一饮、一丘一壑的花间风流,见过群山绵延、雪线旖旎的疏犷天色,无论细腻或是野趣,无论初见时是如何心生欢喜热泪盈眶,见过便也忘了。只有那么一处,想起时如独处明月苍松之上,周遭万籁俱寂,瞬间会觉得瞬间天翻地覆,沧海桑田。像是所有的一切都消失不见,心头忽然大悲忽然大喜忽然大彻大悟,又忽然泪雨滂沱,速度快到来不及回忆或者怨恨。
 

你难以抗拒一处熟稔的环境对你的催眠,那无处不在的、透露着安全领土标示的气息无孔不入,极大地满足了人所有曾身为动物的本能。就像是梦中情人恰到好处且不失分寸的讨好,亲近不显狎昵,温柔不失磊落,对旁人展现出的疏离更是满足了你的虚荣心。沉淀在你的记忆中,酣睡在你的睡梦里,那么简直算得上是一场灾难。
 

那个地方有一个名字,叫作故乡。

 

 

一、
 

    “小车正穿行在落基山脉蜿蜒曲折的盘山公路上。克利斯朵夫·李维静静地望着窗外,发现每当车子即将行驶到无路的关头,路边都会出现一块交通指示牌:‘前方转弯!’或‘注意!急转弯’。而每拐过一道弯之后,前方照例又是一片柳暗花明、豁然开朗。”
 

大家耳熟能详的这一段话,能生动地反映我回老家的旅程——不仅如此,期间还伴随着坑坑洼洼的路面导致的颠簸。路途中有一座露天采石场,挖了许多年,两座山似乎取之不尽用之不竭。那日陡然一转头,不料已经挖去一半,剩下的半面光秃秃地与苍天相对无言。
 

诗里的故乡,总是山路远远斜着,在青山之外,在青山之中;扁舟懒懒横着,在绿水之外,在绿水之中。欸乃一声,总是天下秋。可这条路我走了千遍万遍,路上的风景看了千遍万遍,但从美学上而言,也未必称得上见之不忘,平凡得连梦中也走不到。这里的山,同丘陵地貌的每一座山包包一样,教人连分辨的心思都生不起。
 

转过最后一个弯道,叫一声师傅,在那棵桂花树下停一下,便到了。
 

关于这棵树,又是一个俗套的开头:
 

“从我姥姥的姥姥……”
 

开个玩笑,我姥姥年幼时并不住那里,更有甚者,连我母亲少时也不是居于这座房子。那里没有我母亲的童年,那里有我的童年。

 

树比人长得快,树比人活得久,有八千岁为春,八千岁为秋。
 

要去见那个人,要走过那棵树。或者说,那一方,要见许多人,都要经过那棵树。那棵树的背后,有一座被风水所眷顾的山。蓑草连天,看上去同旁的山没甚么不一样。
 

我想带一壶酒,缘因那人曾抱着我,在树下,说:“欲买桂花同载酒,终不似,少年游。
 

结局当然是没带。上山的路早就埋没于乱石野草之中,我几乎是手脚并用地爬上去的,不溜下去就不错了,还有心思整些其他的。老爷子几乎是在山顶,真真是坟头上的草都长得比人高了,枯树枝丫上,连鸟毛都不曾见一根,倒算得上是荒山了。那股子荒凉,十几年如一日,唱着秋山净,秋水瘦,天地澄明,开阔清朗。早些年去时,还有着些许相思不曾闲的味道,鼻中酸涩,渐渐的,也就平静了。到现在,也就是一年一度家庭爬山活动——有台阶走的那不叫爬山。在我心中,凡是没用过手的,皆不能称之为爬山。
 

说实话,老爷子无论生死,这些年来皆是我文中常客,世间关于他存在过的痕迹渐渐消散,我也不大写他了。大抵是出于一种除却名为遗忘的不知名理由。他曾出现在我的生命中,我算是他存在过的证据,他是我每年气喘吁吁地爬上这座远离我生活圈的荒山,而后又小心翼翼地溜着下去的理由。
 

这一处地方同其他任何一处都没有分别。只是因为,有人在。

二、

 

愿无岁月可回头,且以深情共白首。外婆的头发,从花白到全白,似乎也用了十几年。
 

老爷子走的时候,头发还是黑的。遗憾的是,他们没能白首。
 

一只猫,一条狗,一窝鸡,一台一任性就没信号还自动换台的电视,还有一幢空荡荡的楼房,就构成了她的生活。儿女们说了许多次,教她不要再下地去劳累,可她仍是在土里刨着,等待种子生长成熟。她执拗地以她的方式生活着,看着周遭的年轻人都似鸟投林,散尽了不知何方,一条又一条的炊烟,再也不会升起。
 

不知夜明星稀时,她是否望过窗外——
 

旧时月色,算几番照我。
 


  她是母亲,是任性的老者,是故土的守林人,是晨钟暮鼓,是鸡鸣时分,是偶有所感,是怅然回首,她是故乡的故人。

 

冬夏恒久,一世温良。
 

故乡不是这样,故乡终将是这番模样。现在不是,是因为我离开得还不够长,不够远。它将停留在我最容易感动的时间,余下的是不断美化,直至完美。我看见的,都不重要,我思念的,才是重点。我终将远离它,我终将思念它,它将成为我前半生逃离的地方,又成为我后半生不断追忆的地方。
 

只是,没有了故人的故乡,还是故乡么?
 

三、
 

春节期间我们要参加一场婚宴,新郎算起来应该是我表了几表的表哥:老爷子侄女的儿子、我妈妈姨妈的外孙,简称我的表哥。
 

那一大家子,我认人从来都是靠长相——遗传基因太强大,祖传欧洲大平行加深眼窝。婚礼自然是红红火火一派喜庆,几大家族难得齐聚一堂。
 

这间山上的老房子,在婚礼过后,就不会再有人了。
 

这里才是我母亲的童年——
 

那里曾经有一棵核桃树,小姨小时候摔了下来,后脑勺起了老大个包;那个大坑母上大人年幼时被鸡群赶下去过;还有那里的水池子,舅舅逃学时老爷子总能逮着他……
 

而我,在山脚的房子跟表弟玩泥巴撒泼打滚的过往,不提也罢。

 

我那些个表了几表的表兄弟姐妹,大都成了家,被熊孩子们牵着跑。我与他们,也不过数面之缘,一年一度在一张桌子上吃过几顿饭而已。可以预见的是,长辈们聚会的理由一旦失去,曾经的家族,也将分崩离析。
 

那些人,称得上亲戚,却算不上家人了。
 

这种感觉,就如同我知道我的孙子和我表弟的孙子的人生,极有可能不再交轨一样。不论我们曾经一起度过多少岁月,不论我们在彼此成长路上扮演了什么样的角色,血缘终将被稀释,不再浓于水
 

血缘,大抵是因血脉相连而聚成的缘分。从此再也没有一个天经地义的理由,出现在你的生命里。

    从来哪里有什么故乡,从来只有故人呐。

 

 

我是如此的小心翼翼,我怕我一转身,就认不出你了。
 

我只眨了下眼,你就不见了。
 


  人与故乡不算是错过了,是太久的时间把它碾成齑粉。那一点曾经的影子是岁月坟头的青草,却算不得乡愁了。
 

少小离家老大回,山还是那山,水还是那水。可是,人呢?
 

故乡辞故人,唯心沉沉。



[责任编辑:张蒙]
无标题文档
源自华中大学迁西版校报
中国高校传媒联盟会员媒体
教育部第五届全国高校百佳网站